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5-16 14:49:00 访问:379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
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7〕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党中央、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