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率先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时间:2018-4-2 11:31:04 访问:272次
长沙晚报讯(记者 唐朝昭)记者从3月16日举行的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长沙将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2018年,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公共机构将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日前,《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下发。《方案》提出,长沙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目标是:从2018年起,通过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全市每年生活垃圾自然增量与分类减量基本持平。到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达到35%以上。
模式 生活垃圾分四类处置
根据《方案》,在居住区域以及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宾馆酒店等机构,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处置,其中,易腐垃圾指的是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垃圾、果蔬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
此外,车站、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区域将根据垃圾产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模式。
“全市将统一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规范,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规范配置分类投放设施,居民或垃圾产生单位将垃圾投入相应分类容器,或通过预约上门方式投放。”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胡刚介绍,各区、县(市)将新建或改造垃圾分类设施,实行分类收集,同时对生活垃圾进行分收分运,并对四类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处理,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杠杆 对各区生活垃圾将实施阶梯计费
目前,市城管执法局和市财政局正在研究《生活垃圾处理阶梯式计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胡刚介绍,《办法》将以2017年各区县进入垃圾中转场(填埋场)的年度生活垃圾(总)量为基数,综合考虑部分涨幅因素,对高新区、内五区、望城区、长沙县合理下达2018年分类减(控)量任务指标。
其中,各区县垃圾处理年度总量高于减(控)量目标任务的部分,须按阶梯向市财政缴纳分类控制费;少于减(控)量目标任务的部分,由市财政对相关区县予以奖补。其中,长沙县减量部分自行分享、增量部分须向市财政缴纳垃圾分类控制费,浏阳市、宁乡市参照实施。
另据记者了解,未来长沙或将通过立法形式推动个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未进行垃圾分类的行为将面临处罚。
呼吁 尽量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据了解,湖南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也正在推行。本次全市公共机构将率先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对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会主席何见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认真承担长沙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职责,提倡绿色办公,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纳入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绩效考核。
“市住建委将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小区检查内容,重点对物业企业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基础设施运行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居民小区是垃圾分类实施的重点,市住建委副主任杜湘晖说,市住建委将通过定期发布“红黑榜”的方式,督促物业企业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市城管执法局也呼吁商家杜绝过度包装,市民尽量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减量行动。
文档来源:市城管执法局